怎么判定是不是盗窃行为

关于怎么判定是不是盗窃行为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盗窃公私财产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;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也是判决犯罪的依据。盗窃财产的数额可以解释社会危害,是区分犯罪和非犯罪、衡量犯罪重要性的重要标志之一。只要行为人将财产从业主的控制中分离出来,实际上就是在自己的控制下完成的。
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组成。盗窃成功财产的,是占有自己的财产,给予他人,给予集体,甚至毁灭,或者被他人非法占有,处理后非法盗窃,下落问题不能改变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本质,不影响犯罪的成立。
法律依据: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 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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