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休病假再休产假可以吗

关于先休病假再休产假可以吗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律师解答
先休病假可以再休产假,两者并不冲突。劳动者患病,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。女职工法定产假98天,各地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在此基础上额外奖励假期。
法律依据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